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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真的是純粹個人想法

 

最近,王小姐清峰前部長說了一句話:要給死刑犯一個機會

 

Runa相信人在做任何事情時一定會有當時不得已的理由,可是,從以前~很久很久以前,Runa就對一些提倡人權的言論很感冒

 

中國人很重視情理法~對所有做錯的人都會再三的讓他申訴理由,如果其情可憫,也會給予適當的同情~連法律都會因此而給予機會

 

但是~你說一些慣犯,一些什麼**之狼,這些東西需要給予人權嗎?

 

十多年前,一位無辜的小女孩被性侵,甚至因為被尖銳異物傷害到腸子剪斷只剩下幾十公分,一輩子都必須靠注射來維持生命

 

說一輩子...她的一輩子只有短短的十八年....

 

兇手到現在沒有抓到,如果~抓到這個兇手!需要給他人權,需要給他機會嗎?

 

一個泯滅天良,會去傷害同是人類的人,在他做這些事的時候,自己就把自己的機會之窗給關上了

 

而且,法律並非不講情理,法官總是會在一次次的審理中去斟酌該給予怎樣的懲戒~~死刑,也不是那麼容易判定

 

王小姐在說出那句話時,Runa好想跟她說:妳有沒有聽到那些受害者也在說....我的機會在哪裡?妳有沒有看到受害家屬夜半裡哀哀地哭泣?

 

每次看到一些刑案,Runa總是會悚然而慄~~尤其是看到又是小孩受害,總是會有感同身受似的痛~~因為Runa也是有孩子的媽媽

 

要談人權,要說機會~~去跟抱著冤屈的受害者說,去跟受傷的家屬說!慈悲心~不是用在這個地方的...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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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,是Runa在發牢騷~~可以不用當真...

2010/03/14 16:2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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